在新聞上常常會看到有人侵犯著作權什麼的,其實,只要我們一直都在侵犯著......

創作,在下統稱「由自己的想法轉變而來的」,既然是想法而來的,也表示著「這想法也會有人有」。

著作權到底是為了證明「這是我的」,還是只是為了證明「商業化」的一個機制呢?

單純的於在下眼裡,僅僅只看見了商業化,畢竟在下也身為創作者,雖然不起眼,但仍想把這些更好的東西、更好的文章、更好的理念,傳達給每個人知道,也許著作權保障了「這是我所創作的」理念,但是......你是不是也正在侵犯著呢?只是你有所不知罷了。

說不定早在幾百年前就有人創作過這文字、這物品、這理念、這圖樣,只是那時沒有著作權這種東西罷了,不然被抓去關的鐵定會是你。

也許很多人會去盜印、盜刷,但那僅是對「商業」來說。一個真心誠意去創作的人,只是單純的想跟每一個人分享罷了,無論是心情亦或是進步的可能。

看見總是在為了「這是誰的誰的」而各爭西東,仔細想想,若你是真正的創作者,那麼靈魂將會告訴你是該有自己的領域,而非去跟他人爭領域。


此文於2007年9月24日發表於無名小站,因清理整頓,將文移至於此並做些微字詞修改。

以下為阿直於無名小站的回覆:

坦白說,有時候我寧願拿我一半的技術去換取更恰當的表達技巧,我書讀的不多,因此在表達上有時候很容易碰上瓶頸,尤其是在教學方面更為明顯。

很多人憑著自己讀過很多書,或者很高的文品,就拿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四處批評人呼隆別人,我的部落格因為一些事件就開始陸續有許多人針對我攻擊了,像是什麼錯別字,用語,有的還一副意正嚴詞的樣子,好像自己很了不起,我實在很鬱悶,難道這些人就不會犯錯嗎?

我一位香港朋友說得好︰很多人都在批評,但是很少人會出來做的很好。

仔細想想,有的時候默默無名的也是一種幸福,沒有人氣沒關係,最起碼平平靜靜的,不會有人來打擾你,雖然網頁設計一直是我的興趣,但有時候看到您這裡,還是挺羨慕的,真想哪天我隱姓埋名,找個不知名的部落格平台,自己一個人安安靜靜的寫著屬於自己的心情部落格。

所以朋友,你用不著羨慕我部落格經營的多好,人氣多麼旺,說真的,我一點也不快樂,我並沒有因此而感到滿足,所以你也不要覺得人氣好的部落格就一定是好事。

我希望你保持現狀,不要為了誰而改變,因為您現在這樣看起來挺好的。

 

以下為小君於無名小站的回覆:

小君覺得阿直說的沒錯

單純的分享才能回歸到任何人事物的本筫上

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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